行政确认行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?
湖州刑事律师
2025-06-10
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申请人的请求,对某一事实或权利关系进行认定并作出书面确认的行为。其法律特征主要包括:主体特征,即确认行为通常由行政机关实施,但在特定情况下,也可以由其他具有公权性的组织或公民进行;客体特征,即确认的内容通常是某一事实状态或权利关系,如身份、资格、事实存在等;程序特征,即确认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,包括申请、审核、决定等环节,并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公示和听证义务;效果特征,即确认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,对申请人和相关第三方均具有约束力,同时可作为证明某事实或权利存在的证据使用;依据特征,即确认行为必须基于法律规定或具体事务活动的需要,内容应当真实、合法,不得违反法律政策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十二条: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,除当场生效的或者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书面决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三条: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证据,证明有关民事、行政事实或者权利义务关系的真实情况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四十七条: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,除当场生效的或者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书面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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